西安财经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疆藏地区就业办法(试行)

作者:江南体育官网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25 点击数:

西安财经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疆藏地区就业办法(试行)

西财大生发〔202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方建功立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到基层、疆藏地区就业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参加陕西省毕业生援疆、援藏工作选拔及被录用的。

第三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四条 学校对到基层、疆藏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授予“西安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对参加陕西省援疆、援藏工作选拔的毕业生,授予“支援边疆建设积极分子”荣誉称号,一次性每人奖励500元;对被录用毕业生,授予“支援边疆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一次性每人奖励5000元。

2.对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一次性每人奖励500元。

3.对参军入伍的毕业生,一次性每人奖励500元。

第五条 对符合上述多项标准的,按单项最高进行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申请时间

本办法中就业奖励每年认定一次。其中,毕业生参军入伍奖励申报时间为该生毕业年度91日至1015日,且825日前在学校人武部备案的,其他毕业生申报时间为该生毕业年度61日至7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第七条 申请材料

1.参加陕西省援疆、援藏工作选拔的毕业生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西安财经大学毕业生赴基层、疆藏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参军入伍的毕业生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西安财经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就业奖励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第八条 申请流程

参加陕西省援疆、援藏工作选拔的毕业生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将申请材料交校武装部审核。初审合格后材料交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认定。

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章 违约违纪处理

第九条 毕业生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奖励的,查实后将取消毕业生有关荣誉和奖励并通报批评。工作人员不严格审核或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毕业生须认真履行就业协议,毕业时至次年630日前违约的,须将奖励证书、奖金退还学校,否则不予办理改派手续。参军入伍的毕业生须完成兵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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